指定鴿指定規(guī)則
發(fā)表時間:2014-03-11 22:29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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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鴿注意事項:
1.凡參加指定鴿人員,必須自己填寫指定鴿登記表,如不填寫或填寫不正確按自動棄權(quán)處理,指定費不退還。
2.請鴿友在指定時,仔細(xì)核對參賽鴿足環(huán)號,如有錯誤后果自負(fù)。
3.指定鴿由鴿主本人指定為先,如鴿主不指定,其它人方可指定。
4.指定鴿在同一組發(fā)生重號指定鴿時參賽鴿主有效,其他人指定無效。
5.鴿主填寫指定鴿時,必須看清組別,如遇鴿友填錯組別,視為無效指定,后果鴿主自負(fù)。
6.如果各項組織活動參加羽數(shù)不足,將減少錄取名額或取消單項組織活動。
7.指定鴿款限比賽當(dāng)天收取,概不墊付,免開尊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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